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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民政府同意取消福州市马尾水厂闽江备用水源保护区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福州市马尾水厂闽江备用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榕政综〔2018〕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福州市马尾水厂原备用水源位于闽江下游的马尾段,因受咸潮上溯影响,水质相对不稳定。取消福州市马尾水厂闽江备用水源保护区后,马尾水厂以白眉水库为常用水源,以敖江塘坂水库为备用水源,两处水源为不同水系,不仅有利于改善供水水质,且有助于保障城区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取消福州市马尾水厂闽江备用水源保护区。

  请你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和合理调配,切实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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