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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全流域再建26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前期设计可研报告阶段

 35个污水处理厂 已全部建成


  “截至目前,3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2年年初,合肥组织调研巢湖流域乡镇污水处理现状,研究解决乡镇污水处理思路。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启动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二期项目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当时就计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有35个,单独污水管网项目7个。项目涉及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蜀山区和经开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7.04万吨/日,污水管网248.66km,湿地681.35亩。


  据介绍,本次3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DBO方式, 即设计、建设和运营(8年)为一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的主体。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与合作方签署《DBO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该合同对合作的目标、合作基本原则、合作模式、合作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约定。


  目前,已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良好,收水量均超过设计量的60%,少数厂已在满负荷运营。与此同时,污水处理厂收水量、收水水质浓度均满足正常运营要求,出水水质浓度也满足设计要求。


  2年内全流域 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据介绍,为保证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合肥还专门出台《合肥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从监督管理体制、运营维护、考核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巩固环巢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果。


  按照规定,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理机构)对环巢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其监督管理负总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同时,还创新设立了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此外,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还在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以及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设施等关键水处理构筑物位置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县(市)区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联网。


  另据介绍,合肥正计划在全流域再建26个污水处理厂,达到全流域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目前正在前期设计可研报告阶段,有望明年开建,一到两年内建成。这样一来,合肥有望2年内实现全流域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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